廟宇民俗資訊站

盜用 個資 刑法、個資法刑事、非告訴乃論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盜用 個資 刑法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

盜用 個資 刑法在個人資料被盜用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

按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他人身分證或其他證件記載的個人資料申請網路帳號,並以他人名義發表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個人資料保護法§45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致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而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個人資料被盜用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

刑法 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未經授權或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盜用 個資 刑法在盜用個資詐騙的討論與評價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冒用友人個資申辦信用卡消費二審改判非法利用他人個人 ...的討論與評價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依刑法第210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使該文書者,依同法第216條規定,依偽造、變造文書或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個資遭外洩,民眾可求償!的討論與評價

    個人資料 保護法第19 條第1 項第7 款.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 形之一者: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

    盜用 個資 刑法在個資刑法以損害「財產上利益」為限的討論與評價

    個人資料 保護法第41、42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要件,必須行為人違法收集或利用他人個資,係為行為人或他人「財產上之不法利益」,例如:盜用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詐騙集團獲取個人資料當人頭帳戶,成詐欺幫助犯的討論與評價

    ... 刑法詐欺罪。而若詐騙集團騙到上述等個人資料後,而由ATM自動櫃員機將受害人帳戶的錢提領走,則成立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違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之處罰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盜用他人名義申請臉書或購物平台帳號有何刑事責任的討論與評價

    刑法 處罰偽造私文書於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合先敘明。 「有問題的是,註冊臉書或購物平台帳號資料, ...

    盜用 個資 刑法在圖解個資法|違反個資法的罰則的討論與評價

    個人資料 保護法修法之後,加重了罰責。違反個資法,不僅要面對民事損害賠償,還有刑事責任與行政處罰,簡單的說,不只要賠錢,還可能被抓去關。

    盜用 個資 刑法的PTT 評價、討論一次看



    更多推薦結果